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深入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大力发展医疗领域人工智能和健康大数据技术。互联互通建设作为医院信息化的首要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国医院互联互通建设工作开始于2012年,国家卫计委统计信息中心组建专家团队编写互联互通测评方案及指标。2013-2016年通过四批测评试点工作的开展,我国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实施评价技术体系已经建立。2017年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方案,从测评依据、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等各个方面对测评要求进行了说明;在此基础上,2020年7月又正式印发了《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加强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协同。
2021年作为新版测评方案执行的第一年,医院该如何做好全面、细致的测评准备工作?为此,我们将结合新版测评方案,从专家文审、定量以及定性测试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与分享,以帮助医院更好把握政策要求,助力医院互联互通等级测评。
专家文审——如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进入文审阶段,平台相关的测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在该测评节点,申报医院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并进行文审汇报,评审通常采取专家初审和汇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
相较于2017版测评方案,2021新版测评方案强化了分级管理机构职责,明确建立定量测试和定性评价两只专家队伍。其中,文审专家组由管理机构从定性评价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建。
专家文审
l 注意事项
首先,专家初审环节。专家会通过技术架构及应用效果等证明材料来初验平台建设的标准化情况及成熟度应用情况。此项审核对证明材料文档的要求非常高,证明材料要有文字描述加上系统截图;医院要根据测评指标的每一项要求反复对标,保证各指标项的论点、论据足够佐证。
其次,汇报审核。整体汇报要注意对标指标、逐条汇报、实事求是等。针对专家的提问,要认真记录,能够现场解答的最好由院方人员认真解答;确实有些没有实现的一定要记录在案,文审结束后继续整改。
总之,对于专家文审,医院要有充分准备。如果医院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完全无法佐证,评审答辩时又无法解释材料的客观真实性,从实际业务角度来讲,专家会认为是材料造假,直接判定文审不通过。当然,对于证明不足的指标,专家会定义为弱项作为现场测评的重点查验项。
定量测试——新版测评方案释放了哪些信号?
专家文审之后,就是定量测试的准备。通常在5月份,医院的定量测试会陆续开展。
定量指标测试采用“黑盒测试”的方法,即在测试中,把程序看作一个不能打开的黑盒子,在完全不考虑程序内部结构和内部特性的情况下,在程序接口进行测试,它只检查程序功能是否按照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规定正常使用,程序是否能适当地接收输入数据而产生正确的输出信息。该测试主要包括数据集、共享文档标准化情况(对应测评指标2.1和2.2)及互联互通交互服务、平台运行性能情况(对应指标3.2和3.3)。
1. 数据资源标准化建设情况
数据资源标准化建设分为数据集标准化与共享文档标准化两部分,总体分值为30分。其中,三级要求达标分数为28分,四级及五级乙等需达到29分,而五级甲等仍要求达到满分30分。过级达标要求较之前保持不变。
数据集标准化:测试电子病历数据的数据类型、表示格式、数据元值及代码等数据元属性的标准化程度。
共享文档标准化:测试电子病历共享文档的文档结构和文档内容的标准符合性。
l 注意事项
测评依据:根据2020版互联互通测评方案,数据集标准化建设需要依照《WS445-2014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等文件标准,包括17个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以及各数据集下的若干子集(共计58个子集),以及另有两个五甲要求的共享文档---法定医学证明及报告、健康体检;共享文档标准化则需要依照《WS/T 500-2016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等文件标准进行建设,共计53个共享文档。
数据集、共享文档需具备:
(1)完整性:输出文档数量与临床病历文档种类和数量一致;
(2)准确性:凡评审标准有明确要求的字典(特别是ICD-10、ICD-9等),均需将业务字典映射为标准字典后输出;
(3)真实性:所有数据需真实有效,且除缺省默认之外,全部需要在业务系统中找到真实出处;
(4)覆盖率:①共享文档对应业务的应用覆盖率达100%以上;②每份共享文档值覆盖率达95%以上。
由此,在该测评节点中,数据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以及标准性等数据质量问题是关键。医院需仔细阅读国家下发的测评方案中的标准规范,逐条对标建设、查缺补漏,在源头上建好应用系统。尤其是要做好数据集口径的确认、业务改造、临床使用推广、数据填充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2. 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情况
在定量测试中,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互联互通交互服务情况以及平台运营性能情况两部分。
首先,3.2互联互通交互服务情况主要是测试平台基本交互服务接口的标准符合性。2020版测评方案有以下几点变化:
评审内容:2020版测评标准中,需要实现的互联互通交互服务数量由38个增加到69个,新增项包括就诊卡信息查询、住院转科信息查询等。(四级甲等)
评审指标:”3.2.8状态信息交互服务“中去掉了药敏结果与病理结果状态服务评审指标。(五级甲等)
等级要求:预约信息交互服务中,号源服务等级要求由四级甲等调至五级乙等。
其次,3.3平台运行性能情况目前主要通过查看服务运行的后台日志,获取其起止时间的方式进行测试。在2020版互联互通标准中分值由5分调至0分,不影响最终测评等级,在此不做赘述。
l 注意事项
互联互通交互服务标准符合性即判断测试对象是否符合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和交互规范。需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性:对照平台运行性能3.3及平台应用效果,所有基于平台的交互服务(标准或非标)均需及时响应,小于1s为宜;
(2)真实性:交互服务内容要100%来源于业务,所有值均需在业务系统中找到原始出处;
(3)准确性:无论是出入参格式,还是值域合法性,均需要完全满足互联互通测评方案标准要求;
(4)覆盖率:标准交互服务所涉及的所有业务均需按照标准要求100%接入平台。
此外,在自动化测试中可能会遇到发送请求消息失败、XML无法解析、Schema校验错误以及缺少必填内容等问题。由此,在实际定量测试过程中,院方及项目团队要仔细核对、逐项排查,避免产生上述问题。
定性评价——针对四级甲等及以上提出哪些新要求?
据数据统计,2013年~2019年,评级结果为四级甲等的医疗机构占比约86%,四级甲等已成为当前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的目标和期望值。由此,以下内容主要针对2020新版测评方案中“四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评测内容、指标及要求进行解读与探讨。
定性测试是由测评专家进行人工定性评价,主要依据测评方案中的定性指标,通过文件审查、现场验证、现场确认和演示答疑等形式对测评对象在实际生产环境中的运行情况进行验证测评和打分。
定性评审指标主要包括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中的技术架构(对应指标3.1)、基础设施建设(对应指标4.0)以及互联互通应用效果(对应指标5.0)三大部分。
1. 技术架构情况
2020版互联互通在技术架构上提出了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2信息整合技术:四级甲等要求在总线技术基础上探索基于微服务架构的环境搭建,实现API网关等环节的系统化管理;
3.1.3信息资源库:针对申报四级的医院,强调独立临床信息数据库即CDR数据时效性;其中,四级甲等要求数据传输时间3.1.4统一身份认证及门户服务,分值由1.7分降为1.5分,小幅下降;(五级乙等)
3.1.5平台功能,新增数据脱敏配置管理、交互服务订阅管理功能;其中,数据脱敏配置管理是四级甲等硬性评审要求。
2.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该部分总分值由15分调至18分,比重小幅上升。
4.1.2存储设备:医院信息平台存储是否具有连续数据保护(CDP)能力,分值由0.04分调至0.5分,大幅上调。(五级甲等)
4.1.3网络设备:
五级甲等要求具有物联网与5G部署接入能力;
医院数据中心无线网络设备调整为无线网络控制器、无线终端设备、无限认证和安全保障机制三大部分,等级由五级乙等调至四级甲等。
4.2.3网络安全:恶意代码防范能力要求提高,四级甲等要求具有网络流量恶意代码防范措施及新型和未知威胁发现能力。
4.3.2应用安全:医院应用系统安全防护能力要求提高,四级甲等要求定期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检查与应急演练。
4.4.1临床服务系统建设情况:临床服务系统建设由22个增至33个,其中四级甲等≥22个,五级乙等≥26个,五级甲等≥30个。
4.4.2医疗管理系统建设情况:医疗管理系统建设由12个增至24个,其中四级甲等≥14个,五级乙等≥18个,五级甲等≥20个。
4.4.3运营管理系统建设情况:运营管理系统建设由7个增至15个,其中四级甲等≥8个,五级乙等≥12个,五级甲等≥14个。
l 注意事项
在新的测评方案中,对信息安全的建设又做了进一步的加强要求。尤其是明确规定了参加测评时,医院核心业务系统(含平台)要完成等级保护三级的定级备案与测评工作,三级等保的证书(有效期内)也需要在互联互通测评的文审阶段进行提交。当然,医院还要注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等方面的一系列新的要求,譬如,“专业机房”的评审要求必须提供有效的机房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等,准确把握互联互通信息安全建设要点。此外,医院在互联互通建设中,建议四级甲等系统数量比标准要求多2-3个为宜。
3. 互联互通应用效果
应用建设情况及利用情况
5.1.1公众服务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及利用情况:实现的公众服务类型调整为患者自主终端、患者线上服务、患者线上支付;其中,四级甲等≥2且满足应用要求,五级乙等≥3且满足应用要求。(实际应用达到门诊量的50%为满足应用要求)
5.1.2医疗服务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及利用情况:
5.1.2.1实现的医疗服务应用,新增CDR浏览器、基于数据中心的BI系统;其中,四级甲等≥3且满足应用要求,五级乙等≥4且满足应用要求。第一项实际应用达到临床和医技应用环境全支持,并达到门诊量的30%为满足应用要求;第二项实际应用需要数据证明为非个案应用。
5.1.2.2提供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新增DRGs ;且四级甲等≥4,四级甲等及以上要求基于医院信息平台实现。
5.1.2.8基于大数据的决策分析方面提供临床决策支持,调整为临床用药预警、诊疗效果预警、VTE 预警、传染病预警、血糖预警、急性肾损伤预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预警以及其它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的病种预警等;其中,五级乙等≥3,五级甲等≥6。
5.1.3卫生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及利用情况:
5.1.3.1在门诊动态管理方面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新增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预约患者就诊等候时长,要求四级甲等≥4;
5.1.3.2在工作负荷管理方面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新增医生日均住院工作负担(如平均每位医师每日担负的住院床日数),要求四级甲等≥3;
5.1.3.3在患者负担管理方面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新增门诊次均药费、住院均药费,要求四级甲等≥6;
5.1.3.4在工作效率管理方面提供辅助决策支持,要求四级甲等≥4。
新增”5.1.4新技术应用情况“:
5.1.4.1大数据技术应用情况,分值0.1分,包括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数据建模、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大数据搜索等;其中,要求五级乙等≥3,五级甲等≥5。
5.1.4.2其他新技术应用情况,分值0.1分,包括5G、影像 AI、语音识别、视觉识别、区块链、物联网、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其中,要求五级乙等≥3,五级甲等≥5。
l 注意事项
互联互通应用效果,是国家互联互通标准化测评重点考察的项目。由上文可以看出,新版测评方案更加注重互联互通的实际应用效果。由此,医院在互联互通建设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该部分等级要求中明确了“满足应用要求”的指标,医院需对照具体要求满足相应的覆盖率;
第二,该部分患者自助终端、患者线上服务等多项评审指标需基于医院信息平台实现;
第三,新标准要求申报四级甲等、五级乙等的医院必须建成具备一定数量功能的互联网医院;注意,虽然标准不要求一定基于平台,但建议涉及到标准交互服务的业务部分,有针对性的接入平台;
第四,所有种类指标,需采用基于平台的数据分析系统实现,普通报表或各类业务系统单独具备的指标统计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此外,申报高等级的医院要注意把握新版方案在业务闭环、临床知识库、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基于大数据的决策分析、基于大数据的临床科研应用与人工智能等方面的要求。
平台联通业务范围
5.2.1基于平台的内部联通业务
5.2.1.1接入平台的临床服务系统的接入情况,接入的系统由22个增至33个,其中四级甲等≥15 个,五级乙等≥26 个,五级甲等≥30 个。
5.2.1.2接入平台的医疗管理系统的接入情况,接入的系统由12个增至24个,其中四级甲等≥10个,五级乙等≥18个,五级甲等≥20个。
5.2.1.3接入医院信息平台的运营管理系统的接入情况,接入的系统由7个增至15个,其中四级甲等≥6个,五级乙等≥10个,五级甲等≥14个。
5.2.2基于平台的外部联通业务
5.2.2.1医院信息平台是否接入上级信息平台,与上级已联通的业务由4个增至8个,其中五级乙等≥5 个,五级甲等≥8 个。
5.2.2.5平台是否接入外部机构,已联通的外部机构由7个增至11个,其中四级甲等≥5个,五级乙等≥7个,五级甲等≥9个。
注意事项:
对于接入平台的业务系统,其相关交互服务的日志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需要在平台上完整、及时的显示;二是要支持围绕患者、医嘱或处方等条件的精准查询,同时可查看详细的日志内容;此外,日志时间和内容等也要符合业务逻辑性。
结语: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标准化测评是对医院信息化水平的监督和评价,是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医院应以此为契机,加快部署信息集成平台,为医院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性支撑,从而实现医疗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高质量通过互联互通测评,全面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